拆迁补助 政府建设用地,拆了老百姓房子,按合同是9月3日,到下一年9月3日给宅基地,可是快三年了还没给,请问是否违法,要如何处理。
2013-01-11 20:14 林建营(福建-南平)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01-11 20:16
违反法律规定.
2 孙新律师 2013-01-12 08:57
房屋拆迁纠纷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法定程序执行。在该法中也规定了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职责,如果存在违法且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则权益被侵害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对于补偿标准问题,法律规定是不低于周边房屋市场价格。另一类是: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及各地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办法执行,此类拆迁也应依法进行。补偿标准也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精神执行。由于房屋拆迁案件涉及众多部门,众多单位,征收过程中又有很多的部门作出各种行政行为,案件非常复杂,维护权益建议聘请专业律师。若有需要,可来电或来所咨询邹伙发律师。
3 110网律师 2013-01-13 12:16
可去政府征地部门了解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