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深圳佰仟金融贷款一部苹果6p手机,总共4880,还了一次 你好,我在深圳佰仟金融贷款一部苹果6p手机,总共4880,还了一次,首付200,然后家里有事,佰仟的员工打电话给我让我全额付款,然后我爸用现金给了4500元,现在佰仟金融控告我贷款诈骗11174.29元,让我负刑事责任,要拘留,请问我怎么办
2018-12-05 13:05 ask201……(安徽-合肥)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邓桂霞律师 电话:13969523706 2018-12-05 13:16
还上收到的本金及按月息2%内计息还上就别理了。远离网贷不是骗子就是高利贷,暴力催收报警
2 李大贺律师 2018-12-05 14:10
如果是每月等额偿还,以后的本金、利息要逐渐减少,这样总共下来,本息还要远远小于本金×2%×借款月数。具体计算,每个月的本金因该为(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每个月的利息等各种费用=【(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2%】。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与出借人以居间费用形式规避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规定的,应当认定无效。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单方延长借贷期限的,无效,你可以按照原约定的期限执行。
债权人拖延收款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债权人自行承担。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与出借人以居间费用形式规避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规定的,应当认定无效。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单方延长借贷期限的,无效,你可以按照原约定的期限执行。
债权人拖延收款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债权人自行承担。
3 冯倩雯律师 2018-12-05 15:53
报警处理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