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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7年7月1日在宜信普惠贷款,实际放款40.376.94元,借款本金6
我于2017年7月1日在宜信普惠贷款,实际放款40.376.94元,借款本金6 我于2017年7月1日在宜信普惠贷款,实际放款40.376.94元,借款本金6.2823.93元,每一个月还2086.65元,要还39期,最后还款7.5096元。因为合同上边没有年利率,根本不知道要怎么办?需要去哪里投诉这种高利贷行为?
2018-12-04 11:34 ask201……(辽宁-大连)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8-12-04 11:38
这是可以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来履行的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8-12-05 15:41
收集证据可以诉讼解决。
3 郎海华律师  2018-12-04 11:38
建议直接到法院解决吧
4 李大贺律师  2018-12-04 12:11
如果是每月等额偿还,以后的本金、利息要逐渐减少,这样总共下来,本息还要远远小于本金×2%×借款月数。具体计算,每个月的本金因该为(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每个月的利息等各种费用=【(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2%】。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
5 陈晓云律师  2018-12-04 21:02
联系贷款机构并与之达成还款方案,否则将面临贷款机构的起诉,利息超过年利率36%以上部分法律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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