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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12月28日晚到我上班的地方寻衅滋事,把我打了,当时报警了
别人12月28日晚到我上班的地方寻衅滋事,把我打了,当时报警了 别人12月28日晚到我上班的地方寻衅滋事,把我打了,当时报警了,对方跑了,然后我就到习水县医院检查来了,29日对方到医院给我交了1500元住院费,在习水县医院检查为多出软组织受伤,每天输液吃药,头却还在痛,我担心我头部有其他问题,与对方协商去泸州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检查,检查结果大脑内部没有问题,但是我头部的确还在痛,医生建议继续输液治疗,对方的态度就是让我回家,如果我还要继续治疗对方就不管了,
但是我头部的确还在痛,还需要继续治疗,对方不给治疗费用,情况大概就是这样,我要怎么做才能更好的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2018-12-04 11:26 ask201……(贵州-遵义)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8-12-04 12:01
这是可以直接诉讼来维权的
2 陈晓云律师  2018-12-04 20:55
伤情鉴定:
1、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2、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3、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4、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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