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公布实施之日,就成了需要修改之时. 《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公布实施之日,就成了需要修改之时。《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是一部不严谨、不周延,甚至可以说完全违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精髓的法规。必须紧急停止实施。《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自然段中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物质化、市场化、社会化”。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质的、主要的特点就是非物质性、无形性,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首要的就是要保护非物质性。而《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却要求人民政府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时去非物质化,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物质化。《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是完全错误的。一部在核心问题上出现错误的法律,不仅不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反而是一种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戕害,加速非物质文化遗产消亡。
2013-01-11 12:21 yuzai(湖北)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3-01-11 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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