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 您好,我老家的伯父开了加电焊加工店,不久前他请了一名工人安装防盗窗,那人那天没空,那名工人又委托了另外的一个人去安装,结果发生了以为,那人安装防盗窗的时候从高楼坠下,摔死了,请问这个责任该如何判定?急求专家解答
2013-01-11 10:43 zsx91h……(湖南-娄底)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周振文团队律师 电话:15802645148 2013-01-11 12:56
第一、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第二、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三、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第四、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第五、具体的赔偿则需等第四项确定后,再结合是否能胜任工作来最终决定
第二、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三、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第四、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第五、具体的赔偿则需等第四项确定后,再结合是否能胜任工作来最终决定
2 孙新律师 2013-01-11 10:52
只是加工承揽关系,你伯父不承担责任。
3 陈晓云律师 2013-01-11 10:54
第一名工人与你伯父属于承揽关系,所以第一名工人请的第二名工人出事与你伯父没关系,由第一名工人承担责任。
4 110网律师 2013-01-21 09:22
看是否经过你伯父同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