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民事法律咨询
民间借贷诉讼
民间借贷诉讼 民间借贷一审中,当事双方均同意调解,被告向原告借款三笔共55000元现金,借款金额被告承认,原告说当时支付均为现金均为从银行本人账户取款给被告,一审中未要求原告提供取款凭证,由于被告要求与原告协商被拒绝,现在二审被告反悔不承认了,要求原告提供借款当时的取款记录,该怎么办?
2018-12-01 22:59 zccch1……(湖北-宜昌)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谢涛律师  2018-12-02 17:05
已经承认了就不能反悔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