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小孩抚养问题 我和老婆2007结婚生有一女儿,自从结婚我们同在杭州打工,2011年9月因她娘家有事回老家,后外出去异地打工,分居至今,对小孩不管不问,小孩我在抚养,没有共同财产。2012年3月她起诉到法院提出离婚,我因有事没有到庭,没有离掉。现在我想起诉对方,请问各位律师我这个案件该怎样处理?
2013-01-10 21:12 huangj……(河南-信阳)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高飞律师 电话:18629037091 2013年01月10日 21时13分
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依据就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不管对方是否同意,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
2 周振文团队律师 电话:15802645148 2013-01-10 21:15
你可以主动起诉,或者等对方六个月之后再起诉。
3 110网律师 2013-01-10 21:13
起诉离婚
4 110网律师 2013-01-10 21:13
你想起诉对方什么?
5 孙新律师 2013-01-10 21:15
到对方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
6 陈晓云律师 2013-01-10 21:20
到对方所在地法院起诉,这种情况下一般会判离。
你抚养孩子的,由对方支付抚养费。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其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你抚养孩子的,由对方支付抚养费。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其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