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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提前30天申申请了辞职报告,没有通过,用电子方式告知,满30天
我提前30天申申请了辞职报告,没有通过,用电子方式告知,满30天 我提前30天申申请了辞职报告,没有通过,用电子方式告知,满30天,是否可以离职,对方是网上企业认证的企业。劳动局信访部门,也咨询了,他们一直强调已书面形式通知。
我是否能强制离职,并且拿到我的工资。
2018-11-30 10:51 梦境(广东-深圳)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8-11-30 11:39
可以拿到
2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18-11-30 11:39
可以拿到。
3 超级账号5律师  2018-11-30 10:53
可以的
4 周三明律师  2018-11-30 10:54
可以的
5 陈明晓律师  2018-11-30 11:12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此处的书面形式通知包含电子方式,自你提出申请之日起满30日,解除劳动关系,对于单位拖欠工资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解决,如需帮助,可以电话详询。
6 张梅律师  2018-11-30 12:02
您好,可以先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请问你们签订了劳动合同吗?工作多长时间了呢?公司有为你们买社保吗?之前都是怎样发放工资的呢?看到您的问题时间较晚,没有及时回复您的咨询,敬请谅解。具体情况您可以来电或转一对一咨询,我们尽可能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7 单义律师  2018-11-30 14:31
您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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