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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男方父母出资了房款首付的30%,房产证上是男方的名字,其余贷款也由男方父母按月还贷,如男方和女方
婚后男方父母出资了房款首付的30%,房产证上是男方的名字,其余贷款也由男方父母按月还贷,如男方和女方 婚后买房,父母出资购房款的首付,但又不希望这部分款项作为我们夫妻共有财产,希望起草一份赠与合同,说明此首付资金赠与我个人所有,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其余贷款部分也由父母承担,相当于房产证是男方名下,但实际上父母买的房了!赠与合同中可以连通贷款还款部分一起公正吗?
2013-01-10 16:06 yingsn……(云南)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01-10 16:07
贷款只有在实际还的时候,才能够被公证,对于未来才发生的还贷问题,公证机构是无法公证的。
2 汤启坤律师  2013-01-10 16:11
可以写一个协议。
3 陈晓云律师  2013-01-10 16:12
不能特别约定,因登记在男方个人名下,属于赠与男方个人
4 许传中律师  2013-01-11 19:21
你好,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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