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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骑电瓶车带着朋友逆向行驶被胡同里出来的轿车撞倒,导致我和朋
我骑电瓶车带着朋友逆向行驶被胡同里出来的轿车撞倒,导致我和朋 我骑电瓶车带着朋友逆向行驶被胡同里出来的轿车撞倒,导致我和朋友都从车上射了出去造成朋友左侧肩胛骨骨裂,我也腿部受伤,但我没有就医,交警队判我付主要责任,对方次要责任,对方有交强险已报案,我主动给朋友500元钱,但现在我朋友却找我让我给她拿看病的钱,她并没有住院,也没去保险公司,说自己看病就花了一万多了,还要什么误工费,请问我该给她这笔钱吗?
2018-11-29 19:50 ask201……(黑龙江-哈尔滨)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高志博律师  电话:18686729300  2018-11-29 20:17
你好,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二、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四、如果不懂程序上的可以委托我们专业律师代理。若需法律帮助,可以加微信详细解答
2 李晓航律师  电话:18646088498  2018-11-30 08:13
你好,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3 王皓律师  电话:18104515837  2018-11-30 08:35
你好,致人身体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误工、护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间伙食补助、必要的营养等费用;损伤达到伤残等级的,还需要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4 周雪丽律师  2018-11-29 19:54
如果关于费用不能协商,建议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5 陈铠楷律师  2018-11-29 21:30
建议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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