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想跟男友分手。有一女。我才十八岁 未婚,跟男友一起两年了,今年得了一小龙女。男友不上进,不懂事,都当爸爸了还是经常沉迷网络,不怎么过问我跟宝宝,为此还经常跟他吵架,他也不知悔改。所以想跟他分手。现在坐月子中,他妈妈照顾我。请问我该怎么办。我才十八岁,不想就那么毁了一辈子。求救!!!
2013-01-10 13:59 冷依依(广西-钦州)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高飞律师 电话:18629037091 2013-01-10 14:03
可要求对方支付孩子抚养费直至孩子成年。
2 孙新律师 2013-01-10 14:01
如果分手,你抚养孩子,他支付抚养费。
3 陈祖权律师 2013-01-10 14:17
直接走人就可以了。
4 陈晓云律师 2013-01-10 14:35
未登记不构成婚姻关系,双方有一方离开即告解除同居关系,孩子、财产有争议可提请法院解决。
法院将按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但孩子未满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其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法院将按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但孩子未满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其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5 黄荣高律师 2013-01-11 10:26
你可以直接离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