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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为主体借款,改了单位公章,借款人未签字单位办公室主任签字,协议是否有效
个人为主体借款,改了单位公章,借款人未签字单位办公室主任签字,协议是否有效 1、借款主体为借款人个人名字(合同乙方处为个人名字)
2、右下角有单位盖章及办公室主任签字
3、借款人本人没有签字
4、合同中没有提及此笔借款与单位有关
请问此份协议是否有效?谢谢
2013-01-10 09:21 慢跑1301(广西-南宁)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01-10 09:23
还是有效的
2 110网律师  2013-01-10 09:22
如果公章是真的,仅是盖章程序不合内部程序,则不产生无效的问题。
3 110网律师  2013-01-10 09:26
以签章人为准,如合同内容及其他证据确能证明实际借款人是谁可向其主张,最好列为共同被告
4 110网律师  2013-01-10 09:38
公司较难推责
5 陈祖权律师  2013-01-10 10:32
要看借款实际归个人还是归公司使用。
6 110网律师律师  2013-01-10 21:52
可以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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