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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不理的宅基地被村里没收的问题
多年不理的宅基地被村里没收的问题 律师您好 
我父母亲(包括几代祖先)均居住于广东省湛江市某村,他俩于1948年迁往距村一公里的小镇上租屋谋生,我爷爷照样于村里原宅居住至解放后才离世。我双亲1954年生了我(户口是镇上的),双亲先后卒于1985年及2008年。原村中住宅因年久失修(自我爷爷去世后就没人居住),早已倒塌,只剩下一片长荆棘的土地(约两亩多),但我家祖庙至今还一直处于原宅的院子附近。每逢传统节日我均回该村拜祭。 
然而新村长没经我同意,于2005年叫推土机把该宅基地推平,承包给村民种菜,近期我上门找村长讨公道,而村长给我的答复是:“宅基地的事,过去村领导曾讨论过,不能返还于你”还说:“法律是法律,我们村有村规,你已过了20年才提出异议,应该是无效” 
难道真的说我已过20年才提出异议,法律便规定无效了吗?还有他说的村规可高于法律?他们的行为是否合法?多年没人住的父辈宅基地,我当儿的是否还有权继承?如有继承权那可以拿回多少平方米的宅基地?现在我手上没有任何该宅基地的证书,只能有村民证明我父辈确实在那里居住过。我现在该怎么办?
2008-12-16 15:15 yeah00……(广东-湛江)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舒瑜律师  电话:13728681005  2008年12月29日 00时38分
批了的宅基地你不用,村委有权收回。
2 孙新律师  2008-12-16 16:03
国家土地法规定,城市土地国家所有,农村土地集体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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