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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伤别人家小孩,对方要求赔偿
误伤别人家小孩,对方要求赔偿 律师您好。我家小孩是二年级学生,在学校上课期间,无意间将另外一名同学用钢笔扎坏眼睛,到医院检查无大碍,换了一个结晶体,已康复。现在那名同学的家长将我们告上法庭,法庭下判决书要求我们家赔偿4万元,请问这合理吗?如果不合理,应该走那样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谢谢
2013-01-09 15:44 shenli……(黑龙江-绥化)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高飞律师  电话:18629037091  2013-01-09 15:45
如果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上诉。
2 110网律师  2013-01-09 15:46
赔偿是肯定的 你对判决不服你可以上诉
3 陈晓云律师  2013-01-09 16:11
1、一般情况下侵权者负有先垫医疗费的责任;同时受伤者,要注意保存好医疗票据等,以便双方在责任分担后进行理算。
2、法院如果根据相关有效票据确定为4万,则应赔付4万
4 袁文祥律师  2013-01-09 19:47
你可以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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