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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套“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最终怎样处理为最佳
这套“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最终怎样处理为最佳 有一对中年夫妻,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了一套房子,用于三口人居住。现在,夫妻两人因感情不合,闹至离职。目前,两人协商离婚不对能,就现居住的房子上达不成一致。产权证上当初只写了女方的名字,没有写男方的名字。现在,男方和女方都想要这个房子,互不相让。女方没有固定工作,男方是一名国家公务员。本咨询者知道这是“夫妻共同财产,男方和女方各占一半”,那么,离婚后,不可能两方都以“我有一半的权力居住在这套房子中”为由,离婚后均居住在这个房子中,当然,法院也不可能这样来判决的。写到这里,我想请教各位律师的问题是:
 在男方和女方互不相让,都想要这个房子时,除了“竞拍”以外,婚姻法上还有比这个更好的条款来处理的吗?
2013-01-09 12:22 面对现实DW(天津-和平区) 已有 10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3年01月09日 12时24分
法律没有具体规定。
2 李三勇律师  电话:13311076167  2013-01-09 15:54
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原则上平均分割该房屋,如果双方都要产权,那么法院会组织竞价,价高者的房屋,并补偿另一方相应房价款即可。
3 王学福律师  2013-01-09 12:28
没有硬性规定,一般调解处理。
4 陈晓云律师  2013-01-09 13:06
离婚不离家,一人得房并补偿另一方房款
5 孙新律师  2013-01-09 13:42
双方都想要房并同意竞价的,可以竞价,出价高的得房并给对方补偿。不同意竞价也不申请拍卖房屋分割的,法院判各多少份额(原则上各一半)。就不判实际分割了。究竟谁住或卖不卖,分不分自己协商
6 林传雄律师  2013-01-09 15:17
与律师面谈
7 孙新律师  2013-01-09 15:45
一方给一方钱
8 110网律师律师  2013-01-09 15:49
积极协商解决
9 王晔律师  2013-01-09 15:50
离婚不离家,一人得房,并补偿另一方房款。
10 杨立宝律师  2013-01-09 17:58
这个问题,法官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一般会判给更需要的一方,产权证上是谁也是法官考虑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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