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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拆迁补偿安置房问题
未成年人拆迁补偿安置房问题 2003年,我父亲与我在老房动迁时,得到拆迁安置,即一套产权房。房产证上只有我父亲一人的名字。我是独生子女,父母离异,当时11岁,归父亲抚养,
2004年,我父亲将房子出售,得到卖房款36万余元。因为我当时是未成年人,他一分钱也没有给我。
2005年,我父母复婚
2006年,我父亲携带卖房款,离家出走。
2007年,母亲去派出所报案失踪
2008年,母亲起诉法院,要求离婚,法院判决离婚
2013年1月,我父亲再次露面,我向他讨要卖房款,他说一分都没有
问题:1,卖房款是否有我的份?
2,他算不算替我(未成年)保管财物,构成侵权?
3,我现在起诉法院,能不能得到支持?
2013-01-08 15:30 flw012(上海-徐汇区)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唐政律师  电话:13917690418  2013-01-08 15:44
要看当时动迁安置协议
2 张向锋律师  2013-01-08 15:34
1、有你份额。

2、属于。

3、可以起诉要求返还。
3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01-08 15:35
你好,房子属于你父亲的,有权处分,你无权要卖房款。
4 孙新律师  2013-01-08 15:36
要看当地的拆迁补偿协议怎么约定的!
5 110网律师  2013-01-08 15:57
你可以起诉要求分割属于你的部分的。卖房款应该有你的份额的。
6 孙新律师  2013-01-08 18:55
房屋拆迁纠纷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法定程序执行。在该法中也规定了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职责,如果存在违法且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则权益被侵害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对于补偿标准问题,法律规定是不低于周边房屋市场价格。另一类是: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及各地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办法执行,此类拆迁也应依法进行。补偿标准也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精神执行。由于房屋拆迁案件涉及众多部门,众多单位,征收过程中又有很多的部门作出各种行政行为,案件非常复杂,维护权益建议聘请专业律师。若有需要,可来电或来所咨询邹伙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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