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否属于婚姻诈骗 我于去年与张某确定恋爱关系,期间其一直对我较冷淡。今年5月份,其提出要求要买房,于是在6月份办理结婚证,所卖房屋在两人名下,购买房屋款项全部由我提供。这其间有的诸多要求我尽量满足,今年10月份,在我出差其间发现其与某杨姓男子有不正当关系,他们密谋隐瞒我生育小孩,被我发现,现女方提出离婚,并要求分割房屋产权。请问这种行为是否构成婚姻诈骗?
2013-01-08 11:12 ahork(江苏)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01-08 11:17
对方有过错在离婚时你有权要求对方赔偿的
2 陈晓云律师 2013-01-08 11:13
他俩同居的,你有权多分财产并索赔
3 王琴丽律师 2013-01-08 11:37
你好,不构成婚姻诈骗
1、房屋应当认定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法,如未约定按份共有,可认定共同共有,但在离婚分割该房产时,你可适当多分。
2、离婚时存在过错的一方,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赔偿
1、房屋应当认定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法,如未约定按份共有,可认定共同共有,但在离婚分割该房产时,你可适当多分。
2、离婚时存在过错的一方,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