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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问题
租房问题 今年1月9号房屋到期,同学与房东签订租房合同,中途我再去租房时与房东签订新合同,由于我是从同学那里续租的房子,合同上备注写明的是同学将房屋的水电气卡交给我,我也将房屋押金转交给同学,但是租房的合同甲方是房东,乙方是我,这应该是我和房东签订的合同?现在收房时房东让我赔偿我同学损坏的东西(门和沙发),说是我接房的时候是自己没看清楚。同时还说现在交给他们的房屋,卫生很脏,要出400清洁费。但是我不知道当时同学开始租时房屋的状态,我是否还需付维修费与卫生费?
2013-01-08 10:13 399057……(北京)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赵亮律师  电话:13801393564  2013年01月08日 10时14分
属于你和房东直接签订合同,重新签订,对于你同学毁坏的物品你没有赔偿义务,房东只能找原来你同学追偿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01-08 10:17
自然损坏的部分你有权拒绝赔偿的
3 孙新律师  2013-01-08 10:14
如果是自然损坏,你不用赔偿。其它损失你应当承担。
4 李建成律师  2013-01-08 10:15
自然损坏你则不用赔偿
5 110网律师  2013-01-08 10:15
如果是自然损坏,你不用赔偿。
6 110网律师  2013-01-08 10:16
你好,如果是自然损坏不用赔偿。
7 孙新律师  2013-01-08 10:21
你不需要付维修费和卫生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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