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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律师大学老师(副教授)在外兼职合法吗?
请问律师大学老师(副教授)在外兼职合法吗? 请教律师我一公司人事专员,公司最近招聘副总经理主要负责公司项目,应聘人中有一人为市教委直属大学在职副教授,不知这是否合法?国家对此有相关规定吗?关键是此人人事关系在学校,并不在我公司上保险。谢谢律师!
2018-11-15 12:01 wangyi……(北京)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宋超律师  2018-11-15 12:02
用人单位不交保险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这是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的义务。
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养老保险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
你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六、四十七条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向单位主张:
1,支付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
2,补交存在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保。
3,如果为未签劳动合同,应支付最多12月的双倍工资。(一年的时效) 。案情复杂或对此有疑问的,建议你电询律师以便详细分析,必要时委托律师介入维权以避免损失。
2 顾倩团队律师  2018-11-15 12:07
如存在劳动关系需要缴纳社保,具体根据您们之间劳动关系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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