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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恶意诉讼的问题?
关于恶意诉讼的问题? 事件:我借给被告八万元,五万银行转给对方,又给了现金三万,被告收到后出具了借条。一直不还钱我方提起诉讼。法庭上对方说“我只跟他借了五万,至于写八万是有三万利息,对方逼我写的,如果不写就不借给我。”。这个陈述很无赖是吧?现在问题来了,最近主审法官多次打电话来让我提供三万现金的给付的证据,我给三万的现金又不巨额的款,我作为一个公司的总经理,我给完了能有什么证据,对方的借条难道不是证据么?这几天法官就劝我说被告已经提出我的行为是恶意诉讼、诉讼诈骗。如果我执迷不悟不撤诉就让我进去判几年!!!
    问题:1,假设对方动用他们的关系能把握弄成冤狱我能面临什么样的处罚???
      2,对方明明欠八万,赖成五万是不是也触犯法律????
敬请指教!!!
2013-01-07 12:09 雨夜听澜(辽宁-沈阳)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李三勇律师  电话:13311076167  2013年01月07日 14时22分
您好!
您需要提供借给对方3万元的证据。
2 周振文团队律师  电话:15802645148  2013-01-07 12:23
这个经济纠纷,公安机关一般不敢插手枉法制造冤案。
3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3-01-07 14:09
1、3万元得不到保护。
2、属于民事纠纷。
4 110网律师  2013-01-07 12:16
你需要提供3万元的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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