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湾企业工作,多年努力已经晋升为"主管责任制",责任制就是五天八小时以外不给加班费的那种 在台湾企业工作,多年努力已经晋升为"主管责任制",责任制就是五天八小时以外不给加班费的那种,前两年平均加班在80H,感觉还能吃消,今年明显加倍加班都是120H以上身体明显吃不消,家里也无法照顾,咨询公司人资部门说符合重庆本地的规定,请问律师协助这种情况如何处理,我们该怎么维权,谢谢!
2018-11-11 13:15 ask201……(重庆)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18-11-11 13:30
如果无法协商, 向劳动局行政部门进行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2 李中敏律师 2018-11-11 14:30
到劳动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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