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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避让前方车辆右转弯,未打转向灯,刹车导致我滑倒受伤,没有发生碰撞,对方车辆未停留开走了
为避让前方车辆右转弯,未打转向灯,刹车导致我滑倒受伤,没有发生碰撞,对方车辆未停留开走了 为避让前方车辆右转弯,未打转向灯,刹车导致我滑倒受伤,没有发生碰撞,对方车辆未停留开走了。“对方车辆当时在我同车道左前方压中心行驶,我靠路边行驶”这样算谁的责任?报了交警未有结果,事发现场无监控“由于天黑下雨“视线模糊”没看清对方车辆特征”。找不到对方车辆。先了解一下这个责任的可能划分情况。
2018-11-09 16:55 梦回→平安乡♡凯(广东-广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8-11-09 17:01
这是可以按照交管部门的规定来处理的
2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18-11-09 17:06
报警划分责任。
3 封华清律师  2018-11-09 19:55
你好,事故的责任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来划分的,是根据双方当事人对发生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程度来确定。交警的责任划分结论将会是下列五种责任情形之一,即一方负“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无责任”。则承担不同的责任,承担的赔偿责任的比例也会不一样,因为赔偿责任是以承担的事故责任为主要依据的。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直接致电咨询(如遇本人繁忙可请稍后再拨)或者最好携带相关资料来律所与我当面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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