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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和两名香港人合股开设一家工厂,后工厂经营问题关闭,在工厂
本人和两名香港人合股开设一家工厂,后工厂经营问题关闭,在工厂 本人和两名香港人合股开设一家工厂,后工厂经营问题关闭,在工厂资产处理方面和合伙人商量后 本人和两名香港人合股开设一家工厂,后工厂经营问题关闭,在工厂资产处理方面和合伙人商量后,由他们找地方放置工厂资产,工厂所欠债务由他们处理,当工厂资产被拉走后他们却以没钱为由拒绝偿还工厂所欠债务,工厂资产拉去那里我也不知情,如今债务人找我还债,而工厂资产又不知去向,他们也不肯告知,也不承担债务,我该如何处理?如何维护我的权利?挽回我的损失?
2018-11-09 03:59 全(广东-东莞)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8-11-09 04:08
不承担债务
2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18-11-09 06:54
无法协商可以依法起诉。
3 110网律师  2018-11-09 07:24
应该由承诺处理工厂债务的股东负责偿还。
4 李开宏律师  2018-11-09 07:41
可以让债权人起诉其他股东偿还
5 赖贺明律师  2018-11-09 09:20
搜集证据,依法起诉解决。
6 刘祖虎律师  2018-11-09 10:24
无法协商可以依法起诉。
7 110网律师  2018-11-09 17:22
关于处置资产和债务处理的约定是否有书面文件,可微信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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