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与分包合同 公司于2009年12月21日将其结构改成股份制,因此相应的公司名称也修改,增加了“有限”两个字。承揽合同与2009年4月成立,当时的乙方名称是“XXXXXX公司”,而2009年12月21日之后该项承揽工程与分包商签订分包合同,那么作为我方即甲方,名称依然用承揽合同签订时的乙方名称“xxxxxx公司”,还是将乙方名称改为“xxxxxxxx有限公司”
2010-06-17 10:00 leaf16……(浙江-绍兴)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6-17 10:10
乙方用“xxxxxxxx有限公司”,并注明为原“xxxxxx公司”。
2 110网律师 2010-06-17 11:06
以登记注册的为准
3 110网律师 2010-06-18 10:50
最好用变更后的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