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商场管理者中途变更,乙方不同意与新房东续约是否能要求返还押金? 2012年5月与商场签约一年,首付半年房租与押金一万元,10月份商场变更管理者,由于经营惨淡,商场人气太少,我不想与新的管理者续约,目前正好半年房租到期,不想继续支付后半年房租,要求原甲方退还押金,解除合同,甲方不同意,声称需强制转换为新的房租,他们这样做合法吗?这样算是他们违约还是我违约?
2013-01-05 21:50 haohao……(上海)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王林律师 电话:13463270151 2013-01-05 21:52
你好,是否违约,要看你们合同如何约定
2 唐政律师 电话:13917690418 2013-01-06 14:42
合同如果没约定。你也算不上违约,可以解除合同
3 王晔律师 2013-01-05 22:02
具体看合同是怎样约定的。
4 张向锋律师 2013-01-05 22:39
对方违约。可以解除合同收回押金。
5 代雨庭律师 2013-01-06 08:59
不违约,那他们没有权利扣留你们的押金。可来电详细法律咨询。
6 徐迎龙律师 2013-01-06 15:49
涉及多层法律关系,具体的要看合同的约定,建议您带上相关的材料来本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