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暂缓,中止执行情形消失后,如何申请恢复强制执行?还要像第一次申请时那么麻烦吗?程序是重新来吗 仲裁裁决下达后的第17天,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但后来他们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了,(当时我不知道对方可以在30内向中级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但他们的申请被法院驳回了。可是执行厅说我申请强制执行的时间不对,过早了。让我再重新申请一次,那我是否可以申请恢复执行?还是要重新申请?
2013-01-05 15:49 sunxux……(北京-海淀区) 已有 11 位律师回答
1 赵亮律师 电话:13801393564 2013年01月05日 15时51分
申请恢复执行即可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01-05 15:51
可以再次申请强制执行的。
3 李俊律师 电话:17631394631 2013-01-05 15:53
你好!需重新申请一次。
4 孙新律师 2013-01-05 15:51
可以再申请强制执行。
5 徐卫东律师 2013-01-05 15:52
可以。
6 陈晓云律师 2013-01-05 15:53
法院可以自行恢复,也可当事人申请
7 刘青芳律师 2013-01-05 15:54
你好,可以重新申请。
8 孙新律师 2013-01-05 15:54
你可以申请恢复执行,要提交书面的申请书
9 李同红律师 2013-01-05 15:57
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10 王晔律师 2013-01-05 16:00
再次申请强制执行.
11 110网律师 2013-01-05 16:03
你好,再次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