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工资发放协议等同与劳务合同吗 企业与我签订了一式一份的劳务工资发放协议,且未规定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保险的缴纳,这份协议能叫劳动合同吗?
2013-01-05 13:29 WANGJI……(北京)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赵亮律师 电话:13801393564 2013年01月05日 13时30分
可以视为劳动合同,但其内容并不完善,应当将保险事宜完善。
保险应当以实际收入为基准缴纳.用人单位应当在员工入职日开始为员工缴纳全部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项。不缴纳保险或不足额缴纳保险属于违法行为, 你可以要求单位补缴或作相应经济补偿。否则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如果是单纯的保险纠纷劳动仲裁不受理,你只能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保险应当以实际收入为基准缴纳.用人单位应当在员工入职日开始为员工缴纳全部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项。不缴纳保险或不足额缴纳保险属于违法行为, 你可以要求单位补缴或作相应经济补偿。否则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如果是单纯的保险纠纷劳动仲裁不受理,你只能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2 李建成律师 2013-01-05 13:31
可以视为的
3 徐卫东律师 2013-01-05 13:37
您这属于劳务合同,对保险都没有硬性要求,发生纠纷也只能以普通的雇佣关系来处理,建议您与单位协商,改签劳动合同。
4 李同红律师 2013-01-05 13:41
可以补充合同内容。
5 孙新律师 2013-01-05 13:42
您好!严格意义上来讲是无效的,你有权要求单位与你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以及依法缴纳保险,如果单位拒绝你可以直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