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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四学生,2018年9月11日至10月25日在一家公司实习,没有签订任何合同
大四学生,2018年9月11日至10月25日在一家公司实习,没有签订任何合同 大四学生,2018年9月11日至10月25日在一家公司实习,没有签订任何合同,口头约定1500一个月。目前,没收到任何工资,对方因为工作未满月和请假多(2个月实际工作20天)要按天算工资(不算法定节假日,中秋和国庆)。而且,每天的工资按1500/30来算,说这是公司传统,请问这样合理吗?
2018-11-05 16:38 ask201……(湖北-武汉)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王宇航律师  2018-11-05 16:40
你好,挺合理的。
2 刘琬琳律师  2018-11-05 16:41
您好,可以参考公司内部规定看看,考虑是否合理。
3 丁嫣律师  2018-11-05 16:42
你好,是否合理请参照其公司规定
4 姚雷律师  2018-11-05 16:44
您好,需结合公司规章制度来认定是否合法,如不合法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5 杜红涛律师  2018-11-05 16:47
有欺压劳动者的嫌疑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6 陈晓云律师  2018-11-05 17:09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7 冯倩雯律师  2018-11-06 00:52
是否合理请参照其公司规定 如有需要可以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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