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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继给别人的子女能否享有继承权
过继给别人的子女能否享有继承权 我兄弟姐妹6人,约60年,二妹5岁时就交给姨奶奶抚养(她无子女),户口也迁入上海,也改姓,但平时也有来往。母亲病重时她也回来看望。现母亲去世,留有一处房产。请问,她有否继承权?这房产怎样分合适?
2010-06-16 19:40 叶正茂(江苏-扬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年06月16日 19时47分
已形成收养关系,没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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