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上注明分期付款,在期限未到的时候可以全额追讨吗? 一个人,欠我几万块。欠条上说明的是每一个月还我一些,分1年还完。但是只有开始3个月执行了。之后再也没还过,并说不准备还了。那人现在在外地,想问如果要告上法庭能全额讨还回来吗?诉讼过程是在我的本地,还是要去他现在的所在地?
2013-01-04 21:16 santia……(广西-桂林)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高飞律师 电话:18629037091 2013-01-04 21:17
可在对方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对方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可在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2 陈艺平 金牌律师 电话:13978859865 2013-01-04 23:13
一般要在对方的户籍地法院起诉的。
3 孙新律师 2013-01-04 21:18
有证据证明对方不履行欠条,你可以现在起诉。
4 110网律师 2013-01-04 21:43
在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
5 110网律师 2013-01-04 22:24
在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
6 苏耀峰律师 2013-01-04 23:02
在对方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