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合同纠纷法律咨询
之前找了一个送快递的工作,老板说试用期一个月4000,没有签劳动合同
之前找了一个送快递的工作,老板说试用期一个月4000,没有签劳动合同 之前找了一个送快递的工作,老板说试用期一个月4000,没有签劳动合同,我干了22天,觉得不适合,就发了一条信息给老板,意思是辞职,后来就没去了,第二天他打电话给我,我也没接,过了十多天,也就是一个月了,我找他要工资,他让我再过十天过来吧,我今天过来了,他说给我两千块,说突然离职对他造成了损失,这样是不是不对?如果要赔偿损失的话,也不会是一千多块吧?
2018-11-02 11:15 愚木禅人(浙江-湖州)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吴健弘律师  电话:13588839313  2018-11-02 11:26
找劳动监察大队。
2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8-11-02 17:03
劳动仲裁维权。
3 郎海华律师  2018-11-02 11:16
到当地劳动局求助
4 陈铠楷律师  2018-11-02 11:47
找劳动监察大队。
5 徐岳律师  2018-11-02 12:02
向劳动监察投诉
6 陈晓云律师  2018-11-02 19:58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