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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天前与朋友去饭店吃饭,因服务态度问题与店方服务人员发生口角
八天前与朋友去饭店吃饭,因服务态度问题与店方服务人员发生口角 八天前与朋友去饭店吃饭,因服务态度问题与店方服务人员发生口角,同行中一人被饭店方四五人殴打,我上去拉架的时候被对方一后厨人员用砖头打伤头部导致缝合六针。现在店方称行凶者已经潜逃,请问这件事情饭店方有没有责任?我应该怎么处理?索要赔偿多少合适?派出所有包庇对方的意思,我应该走什么样的程序
2018-11-01 20:16 ask201……(辽宁)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朱学田律师  电话:15552997888  2018-11-01 20:18
当然有责任
2 刘哲律师  电话:18841687472  2018-11-03 08:25
当然有责任
3 陈晓云律师  2018-11-01 21:02
伤情鉴定:
1、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2、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3、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4、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4 陈铠楷律师  2018-11-01 21:27
当然有责任
5 马军烨律师  2018-11-02 09:29
你好,
报警,按刑事程序走。
6 张元珍律师  2018-11-02 10:45
有责任
7 闫燕律师  2018-11-14 11:10
当然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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