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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恒昌贷5万元,现在已经还了2个月,我的客户经理告8万
我在恒昌贷5万元,现在已经还了2个月,我的客户经理告8万 和说当时说的布样告诉我是银行贷的
2018-11-01 18:56 汪长江(河南-南阳)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单义律师  2018-11-02 14:42
您好,收集证据。
2 李大贺律师  2018-11-05 21:38
不合理不合法的要求可以拒绝。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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