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关系是否不属于监管大队的监管范围?餐厅拖欠工资,联系不到老板 在县级市的一家餐厅做驻唱歌手,工资半月发放一次。现在一个月了老板以各种理由及联系不上等方式不支付。今天到劳动监管大队去反应,监管大队的人告诉我他认识餐厅老板,并帮忙联系,没联系上。说我这种是劳务关系,他们只能处理劳动关系,这种他们不受理。还说申请劳动仲裁也没用。由于驻唱歌手流动性很大,除了客人及服务员和老板朋友圈的视频为证,我没有其他的证据。请问,是否这种属于劳务关系?是否真的像他们说的那样,不属于他们的监管范围?如果是,我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不是本地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中间有介绍人经介绍来上班的,上班前也与老板见过面,薪资什么的都谈过的。谢谢
2018-11-01 17:11 夜猫_bab……(湖北-荆州)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王远洋法律工作者律师 电话:19947890069 2018-11-01 17:13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局投诉。
2 王林律师 电话:13463270151 2018-11-01 17:32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局投诉。
3 李丹律师 2018-11-01 17:15
您好,确实是劳务关系,您可以直接起诉。
4 张梅律师 2018-11-01 17:22
你好,劳务关系的话确实不属于劳动监察的范围,您可以收集证据按照民事案件要求支付薪资
5 邓普云律师 2018-11-01 17:22
您好,按照您的描述您和餐厅之间确实只是一个劳务关系,像您这种情况其实是可以像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的
6 姚雷律师 2018-11-01 17:24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去反映,后续有问题的话欢迎来电咨询。
7 谢涛律师 2018-11-01 18:09
如果是劳务关系可以直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