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否承担偿还剩余贷款的责任? 我的一个朋友以做生意需要转账的名义借用了我的一张银行的借记卡,然后他私自申请了贷款,并且贷款的钱打入我给朋友的那张卡里,随后他将贷款钱全部挥霍完。我发觉该事情后,立刻报警。朋友涉嫌刑事犯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现在案件已经移交检察机关。
我现在的问题是,一:如果朋友因为刑事犯罪被判刑坐牢,他又没有足够的钱还银行的贷款的话,我是否有义务或者责任替他偿还银行的贷款?二:因为骗取贷款是他私下干的,钱也是他自己花完的,只是银行卡是我的,我在这中间需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不?比如赔偿银行的贷款等等。
谢谢!
我现在的问题是,一:如果朋友因为刑事犯罪被判刑坐牢,他又没有足够的钱还银行的贷款的话,我是否有义务或者责任替他偿还银行的贷款?二:因为骗取贷款是他私下干的,钱也是他自己花完的,只是银行卡是我的,我在这中间需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不?比如赔偿银行的贷款等等。
谢谢!
2018-10-30 12:24 刘方正(江苏-徐州)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18-10-30 12:56
存在风险。
2 陈晓云律师 2018-10-30 19:33
承担还款后再向实际责任人追偿
3 超级账号5律师 2018-10-30 19:59
存在风险。
4 李大贺律师 2018-10-30 23:15
身份信息不可出借,身份信息出借、显名代理的,与该实际借款人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之后,可以向实际借款人追偿,如果追偿不能,后果自担,不能径自归责于或转嫁给他人)。同时,根据你描述的内容,该实际用款人存在“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的目的,占有他人财产拒不返还”的情形,触犯《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建议到公安机关控告。
5 周春律师 2018-10-31 08:56
刑事案件和你这笔贷款有关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