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公安分局复议后维持下达不予立案通知书怎么办 我遭到突袭罩头捆扎绑架经历3个多小时身心凌辱后关精神病院近一年,出来报案区公安分局复议后维持下达不予立案通知书。其理由;1,没有犯罪事实,我取证呈公安后变成家属申请;2,家属已离婚又变成女儿委托书委托,我指出是伪证公安至今不鉴定;3,法院已立案,我回答法院是民事立案,不与公安相关,法院立法院的案,公安立公安的案,刑民交叉的案子各司其职。现和市局申请至今市局与区局答复一致,我要求市局出不立案通知书,市局不出。请问我该怎么办。我想和区局行政诉讼行吗?2,坚持要求市局出不予立案通知书可行吗?3,市局是否应当出是否立案通知书?我认为区不立案要求市局立案是顺理成章的事。请教 !!!
2013-01-03 20:18 abcom6……(湖北-武汉)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年01月03日 21时17分
1、可以与区局行政诉讼。
2、市局不应该出,应该区局出。
3、区局不出,你可以向市局反映,或向区检察院反映。但不该市区出不立案的通知
2、市局不应该出,应该区局出。
3、区局不出,你可以向市局反映,或向区检察院反映。但不该市区出不立案的通知
2 110网律师 2013-01-03 20:40
公安机关不立案,可以要求检察院监督。
3 武昌陈哲律师 2013-01-03 21:34
可以向检察机关反映
4 110网律师 2013-01-03 23:06
可以向检察机关反映
5 110网律师 2013-01-04 09:57
你可以向检察院反映,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