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院对病人病情诊断出现较大错误问题 我于六月二号下午五点过近六点,由于从三楼摔至一楼,病情严重进入医院进行治疗,当时做了全身检查,住进了ICU(重症监护室),在里面住到了七号才出的ICU,在ICU内我感觉手脚疼痛,多次向护士及医生反映,医生、护士没有通过科学的手段对我的病情进行诊断,而是一味的说从那么高的地方摔下来肯定会很痛,最后出了ICU后,在病人家属强烈要求下,做了手的检查,发现出现严重骨折,后又进行了脚的检查,结果也发现了骨折现象,同时,在二号的检查片上能明显发现脚部骨折。现两次的检查片在家属手中。在第二次检查中,脚的骨折现象更加明显,对于第一次没有发现的情况,医生以光线较暗为由,推究责任。请问对于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谢谢?
2010-06-16 00:53 Green2……(四川-成都)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李波律师 电话:13407870203 2010年06月16日 14时20分
你好,可以要求医院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对回复满意的话,请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果还有问题,请按“点此咨询”向本律师发布一对一咨询,谢谢你的关注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