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安局以自相矛盾的罪名列为重点人员,并长期管控。但无法证明公安局的管控属于行政处罚措施 被公安局以自相矛盾的罪名列为重点人员,并长期管控。但无法证明公安局的管控属于行政处罚措施。也就无法提起行政诉讼,请问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
2018-10-24 13:58 ask201……(四川-绵阳)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王林律师 电话:13463270151 2018-10-24 14:15
你好,有证据,可以诉讼解决
2 周三明律师 2018-10-24 13:59
手上有证据可以主张赔偿
3 陈铠楷律师 2018-10-24 14:10
需要证据。
4 龙成律师 2018-10-24 14:11
可以要求赔偿。
5 单义律师 2018-10-24 14:42
你好,搜集相关证据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6 董钢律师 2018-10-24 15:00
有证据,可以诉讼解决,可以来电沟通一下具体情况,我再帮你分析
7 四川烨律律所律师 2018-10-24 15:48
你好 具体什么情况
8 冯倩雯律师 2018-10-24 16:16
如你所说,具体什么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