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出租车合同问题 跟公司签订的出租车合同,合同押金是6万,我是乙方,出租车应该算是特俗行业吧,所以乙方合同里面含有两个人的名字,同时双方各出一半押金(合同里面没有注明),合同终止日期是2012年10月31日,但是其中公司让我们临时签订了续期合同,我因为不想再开出租车了所以我没有签(公司说不签押金会在两个内归还),对方签了,正好31日当天凌晨1点,对方发生了事故,导致车子损毁,乘客受伤,终止合同需要车子通过年审,我本来打算当天年审的,车子毁了年审不了,但是当月我已经把季审做好了,车子也维修了好几千块,但是公司说我也有连带责任关系,所以押金也没收了,我个人认为这个合同比较霸王,因为出租车属于特殊行业,所以我觉得不能因为一方出现交通事故而无辜的我也承担责任的,合同也只是声明乙方的责任,并没有归类,因为事故跟责任根本就是对方的问题,所以我需要出租车公司不能将责任强制判在我方身上,把押金退还。
2013-01-02 09:59 winson……(广东-东莞)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