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消费权益法律咨询
下列情况,如果确定起诉诉讼者(即原告)?
下列情况,如果确定起诉诉讼者(即原告)? 情况是这样的:
我用我同事的网络账号虚构了一个收件人购买了一批价格几万元的产品,后用这个虚构的名字签收的快递。但是签收后了解到产品是假冒伪劣产品,卖家不承认,国家质检机构也也无法出具鉴定报告,说只能由生产厂家来做,但是这个产品在中国估计都没有生产厂家。面对这样的情况我能作为起诉的原告吗???

能否我起诉,现在能指明我购买的是网上付款是我的银行账户,还有以我名义在公证处做的网络公证书。发票产品都在我手上。不过发票填的是虚构人的名字。面对这样的情况法律会立案吗?如果我能作为原告是用消费欺诈?还是合同纠纷?请求专业人员给回答!如果我不能起诉,该怎么办?该用什么办法把原告这个诉讼权转给我?
(补充:至于为什么用虚构名字收快递,因为以前网上购物也买到过假冒伪劣商品投诉他了,最后商家把我的信息都公布在网上,还骚扰我,所以才这么虚构了一个人名)
有意的请和我联系!!急需请杭州市区的律师!!!
2013-01-02 09:51 偶走的太快了(浙江-杭州)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3-01-02 15:25
你好。如果你在杭州的话,本月6号可以来所里详谈。
2 刘青芳律师  2013-01-02 10:12
你好,原告到法院立案时应当同时提交原告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所以,确定本案当事人的身份是个障碍。
3 110网律师  2013-01-02 10:38
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4 110网律师  2013-01-02 21:33
原告到法院立案时应当同时提交原告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5 朱新娟律师  2013-01-04 14:22
你好,可以已你的名义起诉;如果需要帮助联系。
6   2013-01-05 20:23
可以来电咨询或者携带材料面谈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