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与遗失的东西,如果对方要求我给钱还我东西,算违法吗? 29日13点 在赣南大道 掉了一个手机。 13点30 发现手机掉了 就打我掉的那个手机的号码, 打通了 对方说要我给300块钱 才愿意还我手机 ,? 请问这能构成敲诈吗??我该拿300去赎回我手机吗 还是算什么? 我可以拨打110吗 110会受理吗?
2012-12-31 16:13 845052……(江西-赣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01-05 09:00
你要提交相关证据的
2 110网律师 2012-12-31 16:16
拾得遗失物应当归还,你愿意支付一定报酬那是你自愿的。在你不自愿的情况下,无需给对方报酬。但问题是,你不答应才能取回手机?我想还是先确定哪个人再说。手机是你遗失的话,公安不会管这种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