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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我前夫15年在珠海买了一套房子,当时写的前夫名字,17年办理协议离婚,房产贷款将每年各承担一半
我与我前夫15年在珠海买了一套房子,当时写的前夫名字,17年办理协议离婚,房产贷款将每年各承担一半 我与我前夫15年在珠海买了一套房子,当时写的前夫名字,17年办理协议离婚,房产贷款将每年各承担一半。18年要办理房产证,可否变更为我名字?
2018-10-17 14:17 小胖太阳方(广东-珠海)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8-10-17 16:41
这是可以按照协议来履行的
2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18-10-17 18:42
按协议约定办理。
3 李晓玲律师  2018-10-17 16:38
协商。
4 冯倩雯律师  2018-10-17 18:40
你好,贷款问题要谨慎,一般贷款的年利率不超过24%。
5 陈晓云律师  2018-10-17 20:29
贷款还清后可加、减、更名
6 110网律师  2018-10-18 22:20
你好,如果你们离婚协议对房屋归属有约定的,可以按约定处理;协商不一致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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