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债务追讨法律咨询
债务追讨咨询
债务追讨咨询 2017年我在合肥黄山路蜀山区与某公司签订了一份有到期不可撤销回购承诺函的一年合伙分红协议,投入资金5万元,现在协议到期后,其公司以现在无钱回购为理由,没有兑付还我五万元,我现在想去法院诉讼,保全其资产,他总公司是在淮南注册的,在合肥工商局注册是原公司合肥分公司,也就是签合同的地方,协议封面写着合肥分公司的地址,因次想问一下律师,我现在应该去蜀山法院起诉,还是到淮南法院起诉?
2018-10-17 12:05 fanwei……(安徽-合肥)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王高强律师  电话:15077911891  2018-10-17 16:06
可以在合肥起诉的,具体可以委托律师办理的
2 王洋律师  2018-10-17 13:33
在被告所在地起诉,按你说的情况应当是在合肥
3 冯倩雯律师  2018-10-17 14:27
按你的说法,我的建议是:在被告所在地起诉,按你说的情况应当是在合肥
4 徐亮律师  2018-10-17 14:35
蜀山区法院起诉
5 110网律师  2018-10-17 15:53
在被告所在地起诉
6 刘金鑫律师  2018-10-17 17:09
收集证据材料,可以在分公司所在地起诉
7 110网律师  2018-10-18 11:43
我在淮南市,可以联系我
8 郜云律师  2018-10-21 11:17
要结合合同的相关内容来确定管辖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