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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员死亡,村委会可以收回部分承包地吗?
家庭人员死亡,村委会可以收回部分承包地吗? 我与公公等全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一户。我的公公于今年5月份死亡。现村委会要求收回我公公的承包份额,这合法吗?农村土地承包地可以继承吗,如果可以继承,那么村委会不可以收回,是吗?承包土地30年,应当在承包期限内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政策,是吗?
2012-12-30 13:34 songai……(上海)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年12月30日 14时20分
应当在承包期限内减人不减地
2 110网律师  2012-12-30 13:36
减人不减地
3 孙新律师  2012-12-30 13:38
是的。
4 张向锋律师  2012-12-30 16:33
土地承包三十年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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