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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妈的儿女是否应当承担以后的赡养问题
后妈的儿女是否应当承担以后的赡养问题 我父亲60多岁,去年与我的后妈在10月份去婚姻所进行登记。父亲有我和我姐两个女儿,对方有两个儿子,都已成家并都有小孩,因为前不久我后妈因生病住院,他儿子只是照顾病无出钱,我后妈还要求我爸把他儿子在医院垫付的钱还给他儿子,我想问,他的儿子是否承担他妈妈的赡养问题,还是因为她到我家了,就要我们两姐妹来全部承担责任。关于以后的遗产问题,是我后妈是直接继承人还是我们两姐妹,还是她也有份,或者说她也有房产的继承权。请律师给个详细的分解,谢谢!
2010-06-14 17:58 问题8623(浙江-绍兴)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谷友军律师  电话:15901376758  2010年06月14日 18时01分
你后妈的费用应当由其子女承担,你们没有赡养义务。
你父亲的遗产应有你后妈和你们两姐妹共同继承,一人一份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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