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被别人盗用办理了信用卡 你好,我想请教一个问题,前几天我去中国人民银行去打征信,工作人员告诉我信用卡有逾期26个月,还欠二百多没还。我当时很纳闷,我以前没办过信用卡,怎么会有信用卡逾期呢,工作人员告诉我说,我的身份证在2008年5月份的时候在广东东莞申请了一张工商银行信用卡。那时候我都没在广东东莞,怎么会在哪申请信用卡呢,再说我从来也没办过信用卡呀,当时我就致电工商银行的客服电话95588,可银行说给我申诉,可到现在也没结果,请问出现这样的事银行有责任吗?有什么样的责任?国家对发卡行出现这样的情况有明确的管理条文吗?我应该怎么做能尽快回复我的征信?谢谢。
2012-12-30 10:39 信用卡520(北京)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陈艺平 金牌律师 电话:13978859865 2012年12月30日 10时47分
如果不是办理信用卡是的手续不是你签字的,向银行说明清楚即可,在法律上责任不在于你,你方不用承担责任的。
2 110网律师 2012-12-30 10:40
你可以报警。
3 何青超律师 2012-12-30 10:40
你好,你可以起诉银行并报警。
4 孙新律师 2012-12-30 10:41
你没有签字,没有申请,不承担责任。
5 钱亚芳律师 2012-12-30 11:13
你有妥善保管身份证的义务,但这事你可以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