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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时效问题
劳动仲裁时效问题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在工作一年期间,公司没有和我签劳动合同,没买社保,但是分两批为其它同事买社保,签合同。 
那么我属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吗?
2010-06-14 11:45 chengp……(湖北)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年06月14日 23时48分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你可以随时主张权利!
2 110网律师  2010-06-14 12:14
从你知道开始
3 110网律师  2010-06-14 14:57
你所说可可以主张权利。
4 110网律师  2010-06-14 22:08
在工作期间的不算时效,因此你可以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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