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厂房租给一个人,在他租用期间自己建房,现遇拆迁,该如何赔偿他 我自己的厂房,租给了张某,但在其租用期间,张某自己新建了一些员工宿舍和食堂。现遇到拆迁,张某想得到宿舍和食堂的全部拆迁补偿款。而我和张某约定的合同中,又没有规定因拆迁该如何补偿的条款,所以这部分拆迁款我想给张某50%是否合理?
2018-10-11 09:30 test22……(北京) 已有 15 位律师回答
1 张海霞律师 2018-10-11 09:32
积极协商吧,张某不可能拿到全部的,一半是比较合理的
2 常路律师 2018-10-11 09:32
您好,具体根据当地拆迁政策,建议协商解决
3 徐卫东律师 2018-10-11 09:37
你好,需要结合当地政策
4 苏荣杰律师 2018-10-11 09:38
你好,具体需要结合当地政策
5 顾倩团队律师 2018-10-11 09:40
您好,涉及到拆迁的,一般需要根据当地的拆迁政策进行分析,您可根据拆迁协议主张相应的权益,如有争议可电询
6 陈铠楷律师 2018-10-11 09:42
积极协商
7 钟禄林律师 2018-10-11 09:47
建议协商解决
8 李英华律师 2018-10-11 09:50
您好,一般涉及到拆迁的,需要根据当地的拆迁政策进行分析,建议双方协商,对方不能全部拿走,来电详询。
9 申维丰律师 2018-10-11 10:00
您好,一半是比较合理的
10 孙新律师 2018-10-11 10:21
协商不成起诉解决
11 姚志斗律师 2018-10-11 12:42
你好,需要结合当地政策,建议协商解决
12 孙新律师 2018-10-11 14:01
积极协商吧,张某不可能拿到全部的,一半是比较合理的
13 宋超律师 2018-10-11 14:42
征地补偿标准: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案情复杂或对此有疑问的,建议你电询律师以便详细分析,必要时委托律师介入维权以避免损失。
14 陈晓云律师 2018-10-11 15:24
根据合同约定处理,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直接起诉
15 超级账号5律师 2018-10-12 21:41
你好,具体需要结合当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