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租赁协议已终止,但对方未返还土地,我还可以收取租金损失吗? 村民老张在2000年与村民小组签订土地租赁协议用作养猪。2004年,根据市里畜禽禁养的规定,所在区域禁止养殖。老张与村里签订了终止协议并限期拆除违章建筑。但是至今老张未拆除房屋,也不履行返还土地的义务。现村民小组要求老张缴纳终止租赁合同日期至今的租金损失,并要求老张履行土地返还义务。合法吗?如果村民小组收取了租金,那么是否可以认为租赁协议仍有效?
2012-12-29 09:47 songai……(河北-廊坊)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陈艺平 金牌律师 电话:13978859865 2012年12月29日 09时55分
村民小组要求合理,但是终止协议后收取的不叫租金,应当属于土地占用费。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2-12-29 09:53
当然可以的
3 罗远水律师 2012-12-29 09:50
可以起诉返还并支付无权占有期间的租金